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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 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5-29

为拓展国际合作新平台,加强人员交流,创新交流模式,培育合作项目,提升北航科研核心竞争力,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学校鼓励并支持学院(学科)与境外伙伴院校(院系)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现就申报2013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

(一) 本项目支持与境外伙伴院校(院系)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旨在搭建合作平台,培育合作项目。

(二) 合作研讨会应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开展,以“促合作”为目的,促进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合作。学术会议、课题合作研究、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三) 合作研讨会境外合作方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在拟开展研讨学科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四) 本项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讨。

(五) 合作研讨会名称应统一为“北航-XX大学XXXX(学科名称)合作研讨会”(如:北航—普度大学航空航天合作研讨会)。

(六) 合作研讨会举办地点应为北航或对方单位所在城市。

(七) 合作研讨会每方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8人。

(八) 合作研讨会须于2013年12月10日前举行。

二、资助范围

(一)在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一般资助:外宾在北航住宿费(标准间)、场地费、餐费、市内交通费。

(二)在国外举办学科双边合作合作研讨会一般资助:北航参会教师国际旅费津贴(亚洲5000元,其他洲10000元)。

三、申报方法

(一)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并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二) 各学院将申请书审核后汇总,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含电子版)及《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含电子版)于6月7日16:00前,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105室。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研讨会名称-申报人”,学院名称必须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如有涉密内容的,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送。

联系人:江悦

电 话:82338258